信息公开

NEWS CENTER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

广东煤炭地质局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18 23:00:47浏览:2356

广东煤炭地质局公开招聘公告

 

  广东煤炭地质局成立于1962年,隶属于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为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二级企业。经过50多年的改革发展,目前已发展成为集地质调查与评价,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矿山地质服务、矿山抢险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地质勘查队伍。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管理岗位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

   1、办公室主任(1名);

   2、资产财务处副处长(1名);

   3、地质科技处(安全生产处)副处长(1名);

   4、土地开发办公室副主任(1名)

   5、风险管控处主管(1名);

  二、岗位职责

   1、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办公室工作,统筹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

  (2)组织协调局机关办公,协调机关各部门关系及局对外关系;

  (3)统筹上级党、政机关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负责对局上报上级组织的请示、报告的审核;

  (4)督促局党、政会议和领导批示精神的落实;

  (5)负责局党、政综合会务组织管理,协调组织各专项工作会议;

  (6)统筹局业务接待工作,统筹局机关的日常服务及后勤保障工作,统筹机关公务用车的调度和管理;

  (7)负责监督、指导局属单位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8)负责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9)负责局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资产财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配合处长按照财务工作计划,拟定年度财务工作计划,起草财务工作总结,协助处长负责管理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行为及时制止;

  (2)协助处长编制综合财务计划、各类财务预算,安排和审查年终各类会计决算工作,进行财务活动分析,编写财务会计报告说明;

  (3)加强财务基础工作的检查,根据财务人员提出的有关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建议及意见,确定并组织实施改进方案;

  (4)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发现、纠正会计核算中的差错,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对会计核算流程、财务报销手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财务处的服务质量;

  (5)统筹安排财务处的业务工作,针对财务工作的需要,提出合理的内部业务分工方案。

   3、地质科技(安全生产)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完成地质科技(安全生产)处工作任务,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协助制定及监督实施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技术指导和设备等相关管理制度;

  (3)组织开展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

  (4)指导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5)开展地质勘查工程技术指导;

  (6)组织开展地质勘查、地质工程及其延伸业装备的调研、引进、研发、推广和更新改造;

  (7)负责全局设备台账管理。

   4、土地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研究拟定局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

  (2)贯彻落实总局、局土地开发利用有关制度实施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3)统筹全局土地开发利用,盘活土地资源,处置低效无效资产;

  (4)协助主任做好嘉禾基地大院改造项目规划、报建、拆迁安置,土地收储、出让、挂牌、开发建设。具体负责规划设计、报建、拆迁安置、土地收储、出让、挂牌、开发建设;

  (5)参与研究、制定局土地开发总体方案和措施;

  (6)协助主任指导协调各队土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具体联系各队土地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各队土地开发利用的情况;

  (7)协助主任做好土地开发风险管控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8)协助主任组织实施中煤置业公司组建和运营;

  (9)负责嘉禾基地大院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动迁组织,制定签约、动迁方案并组织实施;

  (10)协助主任做好土地台账建立和管理、土地调查工作。

   5、风险管控处主管岗位职责

  (1)协助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方面的规章制度;

  (2)协助经营管理决策法律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预测;

  (3)协助各类投资、经营活动中法律风险分析工作;

  (4)提供经营与投资的法律咨询,依据权限审核各下属单位业务合同;

  (5)负责全局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

  (6)协助开展局本部及所属单位综合审计及各专项审计工作;

  (7)负责法律事务、审计档案管理;

  (8)组织所属单位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工作。

  三、岗位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具有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

  2、掌握履行岗位职责的规章制度、政策和专业知识;具有相关岗位职责的工作经验;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具有相应岗位职级管理工作经历;

  4.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谦虚谨慎,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的处分期限不予报名或不得竞聘比其现任职级高的岗位。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任职资格

   1、办公室主任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办文、办事、办会、接待等业务,具有本岗位相当职务工作经历;

  (3)中级职称及以上;

  (4)中共党员;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

   2、资产财务处副处长任职资格

  (1)财会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擅长财务规划、分析、决策,投融资和资本运营管理,掌握国际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了解本行业生产流程;

  (3)具有5年以上财务管理或3年以上企业财务经理岗位的工作经验;

  (4)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地质科技处副处长任职资格

  (1)地质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地质勘查相关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

  (3)担任过2个以上地质勘查项目经理;

  (4)地质类副高级职称及以上;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土地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土地管理、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有3年以上土地开发工作经验;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风险管控处主管任职资格

  (1)具有法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各类法律事务等有较强的处理能力;

  (3)5年以上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经验;

   (4)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或司法资格证书;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四、招聘工作的程序步骤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民主评议→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五、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上岗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广东煤炭地质局机关薪酬分配办法》的同类岗位人员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承诺办理广州户口,不承诺解决住房和配偶、子女工作。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之日起至9月22日上午830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广东煤炭地质局网站(http://www.ccggd.com/)下载《广东煤炭地质局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会同个人免冠证件电子版照片以及其他材料(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邮件newswu@163.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应聘广东煤炭地质局-姓名”,电子版照片文件名称为“应聘人员姓名”。

  (三)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1个岗位。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适时电话通知或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布,敬请留意。

  3、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请带上相关纸质材料及相应证书的原件,以备查验。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4、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任用资格。我们承诺对应聘者个人信息保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新文、史欣雯

  联系电话:020-29103786、29103783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夏10081012

  邮编:510170

 

  

     附件:广东煤炭地质局公开招聘报名表2017-9-18

 

 

广东煤炭地质局

2017年9月18日

 

 

 

 


上一篇:广东煤炭地质局竞争上岗公告 下一篇: 广东煤炭地质局公开招聘与竞争上岗公告

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隐私与安全 | 企业清欠账款投诉 | 举报邮箱与电话 | 国资央企违反八项规定举报 | 防范打击假冒国企举报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002-1012 电话:020-29103788 传真:020-29103789 版权所有02012 中煤江南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煤炭地质局)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2335号 粤ICP备11081852号    粤ICP备15024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