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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着力控制污染型燃料用量

发布时间:2014-02-24 11:26:06浏览:1742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年~2017年)》日前发布。《方案》提出,到2017年,力争珠三角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在全国重点控制区域率先达标,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广东将通过工业源治理、发展绿色交通、严格环境准入、优化产业布局、发展绿色经济、调整能源结构等方面防治大气污染。
  针对高污染燃料所造成的大气污染,广东将着力控制污染型燃料的用量,提升清洁能源的使用占比。其中,实行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全省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36%以下,通过燃用洁净煤、改用清洁能源、提高燃煤燃烧效率等措施,削减重点行业煤炭消费总量。
  《方案》提出,要扩大天然气供应范围,加快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力争2015年底前,天然气管网通达珠三角地区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2017年底前通达全省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和珠三角地区产业集聚区。到2017年底,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500亿立方米,珠三角地区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单机10万千瓦以下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
  电能方面,《方案》提出,要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快开发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2017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960万千瓦以上,非石化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以上。
  《方案》提出,广东将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制定实施全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有利于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积极发展以节能降耗、污染治理和环境监测为重点的环保装备制造业,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积极培育环保上市公司和骨干企业。
  为保证行动有效实施,广东还将在完善资源环境价格体系、加大财税力度支持、创新环保金融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黎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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