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陕西进一步简化采矿权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18-04-15 11:42:00浏览:1042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了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对《矿业权审批工作规则》进行了完善,采矿权审批程序将进一步简化。

据了解,具体的简化程序包括:今后陕西省将取消采矿权转让审批,将采矿权转让与采矿权变更合并办理,不再单独进行采矿权转让批复,矿山企业可同时提交采矿权转让变更的申请资料,并由采矿权变更审批机关负责采矿权转让变更审批;对于以“招拍挂”和协议出让方式获得采矿权的企业,不再办理划定矿区范围手续,矿区范围由审批机关与采矿权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予以明确,矿业权人可依据采矿权出让合同和其他要件资料直接申办采矿权新设立手续;优化采矿权申报材料,通过整理归纳、细化分类等方式,简化各类不必要的证明和申报材料,彻底清理与审批事项无关、已取消的前置审批要件以及重复申报的材料;规范采矿权出让信息公示公开,凡探矿权转采矿权、以“招拍挂”或协议出让方式获得采矿权的企业,一律由登记管理机关与矿业权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


上一篇:像重视地矿经济一样重视新闻宣传工作 下一篇: 河南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

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隐私与安全 | 企业清欠账款投诉 | 举报邮箱与电话 | 国资央企违反八项规定举报 | 防范打击假冒国企举报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002-1012 电话:020-29103788 传真:020-29103789 版权所有02012 中煤江南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煤炭地质局)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2335号 粤ICP备11081852号    粤ICP备15024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