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03 08:47:52浏览:822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了《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推广及装备产业化)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称,加快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有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缓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战略选择。但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的技术装备水平不高,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程度较低。实施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有助于解决资源循环利用行业技术落后,加工利用水平技术不高,产业化水平低、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动力不足等问题,形成完善的推进机制,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升级。
《方案》提出,到2017年,基本形成适应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推广和装备产业化能力,攻克一批技术障碍,技术储备能力显著增强,企业重大科技成果集成、转化能力大幅提高,掌握一批具有主导地位的关键核心技术,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形成主要资源循环利用装备的成套化生产能力。其中,在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到2017年,在共伴生矿产资源、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建筑废物等领域研发60~7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推广50~60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为此,《方案》提出,各地方应在科学论证的前提下,通过各自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产业化。本工程涉及研发的相关任务,需要财政资金支持的,按照相关要求纳入国家有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给予支持。同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向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