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中煤地瑞丰建设集团在梅州中标的2.6亿安置房项目开工

发布时间:2013-12-17 11:06:05浏览:1964

中煤地瑞丰建设集团在梅州中标的2.6亿安置房项目开工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副局长王海宁出席开工仪式并讲话

 

    1216日, 中煤地瑞丰建设集团中标的梅州市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安置区项目顺利开工,总局副局长王海宁出席开工仪式并讲话,梅州市委秘书长王伟明出席开工仪式并致词,梅州市政府副市长杜敏琪,广东煤炭地质局局长、瑞丰建设集团执行董事(总经理)穆勇及瑞丰建设集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开工仪式。开工仪式结束后,王海宁副局长、穆勇局长及瑞丰建设集团高层管理人员与梅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开发商就如何建设好该项目进行了座谈,之后,瑞丰建设集团就做好该项目召开了现场协调会,王海宁副局长参加了协调会,穆勇局长主持协调会。

    梅州市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安置区项目位于梅州市江北芹洋半岛,是由政府主导、梅州大百汇品牌产业园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一项民心工程,瑞丰建设集团中标的是该项目第3和第4号地块,占地1.95万平方米,拟建628层安置房,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施工总承包价2.6亿元。该项目是广东局托管瑞丰建设集团后,通过与中煤江南基础工程公司实现联动机制,基础与结构一起中标总承包的第一个自营项目,该项目的开工吹响了瑞丰建设集团坚持以自营为主,做强做大总局建筑产业板块的号角。

  王海宁副局长在开工仪式讲话中强调:瑞丰建设集团与梅州大百汇品牌产业园有限公司合作建设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安置区项目,开启了总局在广东省梅州市拓展建筑市场的新篇章,要求广东局、瑞丰建设集团在总局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央企社会责任,积极融入广东地方经济建设,科学管理建筑项目,精心组织施工,加强与各方合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质保期完成施工任务,把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安置区项目打造成市优、省优工程和央企与地方经济合作的典范,让业主满意,让梅州市各界满意。

    王海宁副局长在协调会上对广东局托管瑞丰后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代表总局胡善亭局长和侯慎建书记就该项目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正确认识优劣势,精心组织施工;二是正确认识项目风险和难点,做好预防措施;三是做好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管理,抓好成本控制、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做好资料保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好该项目;四是打造精品工程,从一开始就按照“双优”工程组织施工;五是要求原瑞丰建设集团员工要转变作风,尽快融入广东局、中煤江南基础公司,以该项目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市场,努力打造中煤地建设品牌。

  穆勇局长在协调会上强调,该项目的中标,标志着瑞丰建设集团开展自营项目首战告捷,必须要通过该项目在市场上树立起中国煤地建设的大旗。穆勇局长对下一步的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一是成立项目指挥部,明确了总指挥,并要求指挥部组建好坚强有力的项目部;二是要求该项目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组织施工,制定好施工进度表,开始施工倒计时,一手抓与业主沟通,做好原始记录、工程签证、资料保全和备案工作;三是做好项目预算,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加强成本控制、强化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春节前要完成基础工程的施工;四是按照总局要求,按照“双优”工程标准建设该项目,瑞丰建设集团的一切工作要以该项目为主,开通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好该项目的组织施工;五是通过该项目锻炼好队伍,打造好品牌,要求参加该项目建设的全体员工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生产施工中。

  广东局副局长谢达平、瑞丰建设集团党委副书记安康、总局企业改革部主任罗伟参加开工仪式,并出席座谈会、协调会。

 

 

 


上一篇:广东局举办党务暨新闻写作培训班 下一篇: 广东局开展2013年度综合大检查

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隐私与安全 | 企业清欠账款投诉 | 举报邮箱与电话 | 国资央企违反八项规定举报 | 防范打击假冒国企举报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002-1012 电话:020-29103788 传真:020-29103789 版权所有02012 中煤江南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煤炭地质局)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2335号 粤ICP备11081852号    粤ICP备15024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