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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财务大检查第三组到广东局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15 08:25:00浏览:967

  11月8日,总局财务大检查第三组一行七人由水文局总会计师姜义仁带队到广东局检查指导工作。
  检查组利用三天时间,重点对广东局机关本部、勘查院和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三个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财务管理、财政资金使用、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贯彻执行和近年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11日,检查组召开专题会议,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与广东局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总局总会计师于学平、广东局总会计师肖章大出席会议,广东局资产财务处、劳动人事处负责人,局属各单位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会议。
  于学平指出,本次检查的目的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制度执行力,严肃财经纪律,夯实管理基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防范财务管理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必须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广东局要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指导,没有抽查到的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确保今年的结算质量。
  于学平强调要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收入确认要做实,成本要按配比原则结转;二是备用金清理专项工作要按总局要求限时完成,清除潜亏风险,严禁用白条冲减费用;三是大额资金使用一律要通过银行转帐,杜绝以劳务支出套取现金;四是津补贴发放要严格执行薪酬管理办法;五是对财务人员实行集中管理,推进财务结算和核算管理;六是要加强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肖章大就整改落实工作表态,广东局将整理出一个问题清单,不局限于检查组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逐项落实。广东局有信心和决心于11月30日前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好,同时做好未抽查单位的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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