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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明确煤炭深加工产业发展六项原则

发布时间:2015-09-16 09:45:45浏览:746

  国家能源局总经济师李冶近日表示,我国将坚持合理控制规模、推进升级示范、加强自主创新等六项原则,并完善税收等相关政策,推动煤炭深加工产业健康发展。
  李冶近日在内蒙古举行的“中国(鄂尔多斯)国际煤化工发展论坛”上介绍,煤炭深加工要坚持六项发展原则:一是合理控制规模,根据技术进展,确定产业发展的节奏和规模,不追求在现有技术水平上大规模的产能建设;二是推进升级示范,重点围绕提高能效、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加强体系优化集成、降低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升级示范;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水资源、环境容量许可的条件下建设项目,并执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四是加强自主创新,重点示范自主技术和装备;五是助力煤炭行业脱困,煤炭深加工应该优先利用现有煤炭产能,与煤炭行业共享发展成果;六是与油气、石化行业协调发展,优势互补,统筹多种化石能源的利用。
  在产业政策方面,李冶介绍说,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煤炭深加工支持政策,比如对首台(套)设备的支持鼓励政策。同时,要充分考虑煤制油和炼油过程的差异,研究适用于煤制油的增值税率。此外,要考虑煤制油品与石油基油品在稀缺性和清洁度方面的不同,研究适用于煤制油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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