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9 15:15:37浏览:3019
驻嘉禾基地大院各单位: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中一期交地的约定,广东煤炭地质局嘉禾基地大院改造项目一期地块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计划于2018年4月开始拆除,为了确保项目进度计划的如期完成,现将办公楼、宿舍及仓库拆迁事宜通知如下:
一、拆除范围
广东煤炭地质局嘉禾基地大院改造项目一期地块范围地上建筑物(见附图),即办公楼、宿舍、仓库。
二、办公、宿舍、仓库搬迁期限
一期交地范围内全部办公、宿舍、仓库,包括广东局属单位及中煤建工下属单位,请于2018年3月31日前自行搬迁完毕,从2018年4月起,一期交地范围内相关后勤物业服务停止。
三、其它事项
请驻嘉禾基地大院各单位组织协调好一期交地范围内搬迁事宜,并及时办理办公、宿舍、仓库各项费用的结算(包括物业管理、水电、电话、网络及有线电视等费用)、通信设施的迁移及搬迁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搬迁工作稳定、安全、有序。
特此通知。
广东煤炭地质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8年1月9日